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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场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14日 | 浏览次数: | 返回上一页

 
第    二    场
 
时 间:1933年月
地 点:南京江宁地方法院法刑二庭
    〔前台灯亮,三个买报人各拿一叠报纸叫卖上。就像毛泽东说过的:凡有人群的地方必分左中右,卖报人也不例外,自然也是左派感慨激
    昂,右派强硬专横,中间派居中劝架。我们把他们简称左报、中报、右报,代表当时社会舆论中的三个观点,三人依次而上
右 报:看报看报,重大新闻,共产党领袖陈独秀于10月15日在上海被捕!其领导机关被上海公安局同租界当局一网打尽!看报看报,共产党领袖
    陈独秀等人已于10月18日自租界巡捕房引渡至上海公安局。国府中央已下令将陈独秀等一干人犯押解南京军法司,将按军法处置!看报看
    报,共党领袖陈独秀被有关当局抓获,军事当局宣称不日将处以极刑!看报看报!
左 报:看报看报,中国共产党左派反对派总书记陈独秀于10月15日被捕。据悉有关当局有意将陈独秀等人交付军法审判,以便从重从快处以死刑。
    看报看报,党国元老翁文灏,文化名人胡适等人于二十二日联名致电蒋中正,恳请将陈独秀案付司法审判,以示公正。看报看报,各界名
    流蔡元培、杨杏佛、柳亚子等八人;致电国民政府,恳请将陈独秀氏与南京杀人放火之红军区别对待,以示宽大。
中 报:看报看报!著名反共学者傅斯年就陈独秀一案发表文章,以为陈独秀氏为中国革命史上光焰万丈的大彗星,处置陈案应考虑陈氏一生行迹,
    希望政府将此案交付法院,公开审判,并希望依据法律进行特赦。看报看报,香港大公报社论,陈独秀氏一个领袖人物,应当给予机会,
    让他堂堂正正的在法庭申辩,不应再法律以外营救他,倒反辱没了这位有骨气的老革命家!
右 报:看报看报,共产党领袖陈独秀被捕后续消息,国民党南京党部、广东省党部、湖南清乡司令何健、新疆省主席金树仁及全国各地县市党部、
    部队师党部等,纷纷致电国民党中央,列数陈独秀等中共要犯累累罪行,恳请严办,处以极刑。并请中央惩办营救陈独秀人士!看报看报,
    南京市特别党部以书面警告蔡元培、杨杏佛等,以为其请宽释陈独秀之电文是徇于私情,曲加庇护,为反动张目,特予警告!
左 报:看报看报,北平地方惊现中共托派传单,号召援救中国革命领袖陈独秀!并呼吁中共施与援手!看报看报,国父孙中山之遗孀宋庆龄氏日
    前于上海飞往南京,转飞武汉为中共领袖陈独秀事,专程拜访蒋委员长夫妇。看报看报,国际知名人士杜威、罗素、爱因斯坦等人致电国
    府蒋中正,请求公平审判陈独秀一案。
中 报:看报看报,据查共产党领袖陈独秀已于1929年被现中共开除党籍。其后陈独秀又自创中国共产党左派反对派,确证其人其党与湘鄂赣各省
    武装暴动的共产党没有联络关系。据此,国民党中央决议:陈独秀等虽属危害民国罪犯,但其非现役军人,且犯案地点,又经核查与民国
    紧急治罪法第七条前段规定不合,故军法司无管辖权,现已备文将陈独秀等一干人犯转送江苏省高等法院,公开审判!
三 人:看报看报,共党领袖陈独秀等以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被提起公诉,审判长将由来自南京高等法院胡善称担任,朱隽为起诉检察官!看报看
    报,大律师章士钊等五大名律师自告奋勇,义务为陈独秀出庭辩护。看报看报,江宁地方法院刑二庭将于1934年4月20日第三次开庭,众
    多知名人士自外地赶来旁听,旁听席上一座难求,人满为患!各地记者蜂拥而至,陈独秀一案引起中外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三个卖报者下,灯开,江宁地方法院刑二庭,右侧稍高一点的位置是法官席,法官席下还坐着书记员等人,左侧是检察官席,坐着检察
    官及其助手、书记等,正面位置是被告席,律师章士钊等人业已就坐。周边站着几个法警,旁听席上坐满了各界庭审民众,他们根据控辩
    双方的争论也不时的做出不同的反映。
书记官:(立起宣布)肃静!南京江宁地方法院刑二庭,就被告陈独秀等危害民国罪一案,第三次开庭审理,因本案涉事庞杂,故延至今日继续审
    理。希望各界莅庭人士谨守法庭纪律,莫有夸张之言行。现在有请本案审理法官,全体起立!
    〔观众及庭上众人站立,胡善称等三名法官鱼贯而入,坐定后,书记官发话
书记官:坐下。法官大人,江宁地方法院刑二庭控陈独秀危害民国罪一案,检察官,被告律师等均已到庭。
胡善称:开庭,传被告!
书记官:传被告!
    〔观众席一阵喧哗
胡善称:肃静肃静!本庭警告,旁听者凡不守法庭纪律,大声喧哗者一概驱逐出庭!带被告!
    〔陈独秀穿灰白长衫,满面笑容,气宇轩昂在法警押解下上,他环顾四周,与熟人挥手点头致意,观众又一阵骚动
胡善称:肃静肃静!被告年老多病,本庭特许就坐听审,被告赶快入座。下面依据程序由检察官提起论告。
朱 隽:(起立)尊敬的法官大人,本案被告陈独秀等十人,被捕经过,已于起诉书中阐明,并对被告十人之犯罪证据,加以说明。被告陈独秀,
    他供述过,民国九年加入共产党,民国十一年任总书记一职,民国十六年清共,共产党失败,因为他工作无成绩,导致被开除总书记一职。
    民国十八年被告又因倾向托洛茨基派被开出党籍。同案彭述之、王之平等,也因倾向托洛茨基派被开除党籍。因此,被告等人共同组织中
    国共产党左派反对派。查被告等被开除,是被他们党内主流斯大林派开除,并没有完全脱离共产党。在中国共产党内,斯大林派与托洛茨
    基派两派不同的地方,是斯大林派说暴动时期已到,而托洛茨基派说还没有到。在策略上,托洛茨基派主张红军应以农工为基础,而斯大
    林派却连土匪盗贼都参加在内,在手段上,斯大林派主张国民党分子也可以加入,托洛茨基派主张国共应该分开。凡此种种,其实都是内
    部问题,在法律点上,他们主张打到国民政府和无产阶级专政,是一样的目的,都是共产,都是危害民国!被告供述过,说他们现在势力
    还不大,只有几百人,组成者已工人为多,知识分子次之,农村尚无力量走进,与第三国际并关系。这些在证据上看来,可以相信,被告
    自认组织共产党,并担任首席常委,所以被告负有两个责任:㈠组织左派反对派,他是主脑,所以无论宣传命令,他都要负责,被告个人
    的言论著作,当然也要负责。㈡宣传部分,他们有一个系统,向一个目标进行,著作很多,被告当然也要负责。看看我们收集到的这些宣
    传材料和文稿,均是攻击国民政府,使国府威信扫地,不能领导群众,应该由他们领导农工及无产阶级,以武装暴动,组织农工军,建立
    苏维埃政权,推翻民国政府,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并要打倒资本家,没收土地,分配给贫农,破坏政治,以及经济组织,因此危害民国,
    毫无异议。综合被告之主张,共有四个阶段:㈠组织团体;㈡宣传;㈢武装暴动;㈣无产阶级专政。但是现在只到了第二阶段中至第三阶
    段,综合所述被告实犯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第六条及第二条第二款,情节较重,请庭上以严惩处!本检察官论告结束。
    〔观众席骚动
胡善称:肃静!被告,你有没有抗词?
陈独秀:检察官凭空编造虚实之词,强加于人,焉有不抗辩之理?当然有辩。
胡善称:好吧,准被告抗辩。
    〔陈独秀起立,环视四座,信心十足,观众喧动
胡善称:肃静,肃静!
陈独秀:余行年五十有五矣,弱冠以来,反抗清帝,反抗北洋军阀,反抗封建思想,反抗帝国主义,奔走呼号以谋改造中国者于今三十年。前半期
    即五四运动以前,专注重知识分子方面,后半期乃转向工农劳苦大众方面。盖以十月革命之感召与战后世界大势之所趋,使余不得不有此
    转变也。半殖民地的中国,经济落后的中国,外困于国际资本帝国主义,内困于军阀官僚。欲求民族解放,民主政治之成功,绝不是那些
    善于妥协的上层剥削阶级,能够实行以鲜血换取自由的大业。并且他们畏惧憎恨他们一贯践踏的下层民众的奋起,甚于畏惧帝国主义和军
    阀官僚,因此,只有最受压迫最革命的工农劳苦人民和全世界反帝国主义反军阀官僚的无产阶级势力,联合一气,以革命的怒潮,对外排
    除帝国主义的宰制,对内扫荡军阀官僚的压迫;然后中国的民族解放,国家独立与统一,发展经济,提高一般人民的生活,始可得而期。
    工农劳苦人民的一般斗争,与中国民族解放的斗争,势已合流并进,而不可分离,这,就是我于“五四”之后开始组织中国共产党的原因。
    共产党的终极目的,自然是实现无剥削无阶级人人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自由社会。共产党是代表无产阶级及一切被压迫人民的政党,它
    的成功,是要靠多数人民的拥护,而不是少数的英雄主义,更不是阴谋分子的集团。我之前所作所为,就是这个目标和志向,将来的所作
    所为,还是这个目标和志向!鞠躬尽粹,死而后已!只要有一息尚存,我就不忍心眼看着全国人民辗转悲号于外国帝国主义及本国专制者
    两重枪尖之下,而不为他们而挺身奋斗!今天国民党政府因为我始终尽力于革命之故,而加以逮捕,并令其检察官向法院控告我危害民国
    及叛国者之罪,我不但绝对不能承认,而且政府所控告者,恰恰和我的思想与行动相反!什么是国家?土地、人民,主权的总和即是国家。
    什么叫叛国?平时外患罪,战时外患罪,泄露秘密罪,这些叛国罪状,刑法上均有具体说明,断然不容以抽象名辞漫然影射,如果认为政
    府与国家没有区别,掌握政权者就是国家,那是封建帝王专制的故事!而不是现代民主国家之固有!据此而论,说到土地,东三省沦陷日
    本帝国主义手中,是我陈独秀的责任吗?说到主权,一切辱权辱国的条约,难道是我陈独秀签的字吗?说到人民,我主张建立人民政府,
    难道是祸国殃民之人吗?如果认为在野党反抗不忠于国家或侵略人民自由权力的政府党,而主张推翻其政权,即属于叛国,那么古今中外
    的革命政党,无一不是曾经叛国!即使国民党也曾叛国!孙中山、黄兴曾经反对过满清政府和袁世凯北洋政府,而后者称孙、黄为国贼,
    难道是真实的吗?如果认为反对政府即为叛国的话,那么孙中山和黄兴就该是犯下过两次叛国罪了,这简直就是荒谬绝伦!
    〔听众席一阵喧哗并伴有掌声,审判长胡善称打断了陈独秀讲话
胡善称:肃静肃静!旁听者不得喧哗!被告陈独秀,不得使用鼓动言辞!诸位,如今国家正直多事之秋,内忧外患之时,我们要万众一心,上下一
    致,精诚团结,万万不能听信他人蛊惑之言辞。被告陈独秀,你继续说吧。
陈独秀:你要不要我讲话,我就不讲了,何必还要什么辩护程序呢?
胡善称:不是不要你讲话,是要你言辞检点一点,你讲吧。
陈独秀:刚才你说团结,这是个好听的名词,不过我觉得骑马者要和马讲团结,马是不会赞成的,它会说你压在我身上,你相当舒适,我要被你鞭
    打还要跑,跑的满头大汗,你还嫌慢,这种团结,我谢谢了。
    〔旁听席上哄堂大笑
胡善称:肃静肃静,讲你的辩词,不要讲骑马不骑马了,它与本案无关。
陈独秀:好,闲话休提,书归正传,我遵命讲我的辩词了,(又一阵笑)什么是民国?就是民主共和国,也是有别于君主专制的称号。欧洲各国推
    翻专制者,流血以争民主,其内容无他,就是力争宪法上集会,结社、言论、出版、信仰之自由权利!什么叫危害民国?共和政府剥夺人
    民之自由,剥夺人民之参政权,就是由共和到专制的先声,罗马历史,十九世纪法兰西及中华民国初年的历史留下同样的教训给我们,即
    或不然,人民无权利无自由,大小无冠之王,到处擅作威福,法律只以制裁小民,文武高等官吏,则在议亲议贵之列,这就是以共和为名
    行专制之实也!国民党政府,以党部代表议会,以训政代理民权,以特别法代替刑法,以军法逮捕审判抢杀普通人民,以刺刀削去了人民
    的自由权利,高居人民之上,视自己为诸葛亮与伊尹,斥人民为啊斗与太甲,日本帝国主义,方挟“以力服人”之政策对付吾国,同时国民
    党挟同样态度以压制人民。最近竟公然以“背叛党国”之罪枪决新闻记者。而我则力争表示民主共和国实质的人民自由权利,力争实现普选
    全权的国民立宪会议,力争民主扩大到它的历史最高阶段;我现在和将来都没有篡夺民国为“党国”之企图。试问谁在危害国民?因此我说
    政府之所控告的恰恰与我所思所行相反!如果认为一做了共产党人即属犯罪行为,则欧美民主国家等几无此事,各国共产党人莫不有集会、
    出版,参加选举之自由权利,与一般人民无异,若认为人民反对政府或政府中某一个人,即为有罪,则只远在两千年前周历王有监谤之巫,
    秦始皇有巷议之禁,偶语之刑,汉武帝更有腹诽之罚,那个时候当然没有言论自由。而二十世纪之民主共和国,似乎不应有此怪现象。若
    认为宣传共产主义,即宣传与三民主义不相容之主义,即危害民国,这简直是欧洲中世纪宗教法庭迫害异教徒与科学家的把戏,那个时候
    当然没有公认的信仰和自由。而当今之民国绝不应该如此!民国一旦如此,那么它就不是一个现代国家。总之,我平生言论行动,无不光
    明磊落,无不可公告国人,我若有罪,则罪在拥护中国民族利益,拥护大多数劳苦人民的缘故而得罪了国民党而已。今之国民党所仇视者,
    不是帝国主义,不是军阀官僚,而是彻底反对帝国主义,发对军阀官僚,始终努力与最彻底的民族民主革命的共产党人。日本帝国主义刚
    刚夺取山海关,急攻热河,而国民党的军队,却正向江西集结,他们对待共产党人,杀之囚之,犹以为不足,更师袁世凯故智,威迫利诱,
    使人们告密自首,这种手段并不能消灭真正的共产主义者,只是以毫无廉耻的价值观引导国民而已。他们这时候有权在手,把迫害异已之
    事,当做头等大事!我唯有为民族为民众忍受一切牺牲,以待天下后人的评判。如果在强权之外,又假借法律所谓法律以加人以罪,诬我
    以叛国及危害民国,则我一分钟呼吸未停,高声抗议不止!法院如果不完全听命于特殊势力,如果还想要对内对外维持若干司法独立的颜
    面,就应该毫不迟疑的宣告我无罪,并判令政府赔偿我在拘押期内经济上健康上的损失!我的抗辩状完了,谢谢!
    〔旁听席一阵喧哗,继以掌声
胡善称:肃静肃静,请大家维持本庭安静,有不守法庭纪律者,必遭本庭驱逐!好了,现在进行律师辩护程序,章士钊大律师,你们五人律师团由
    谁做最后辩护?
章士钊:法官大人,律师团商定由本人做最后发言。
胡善称:很好。不过本庭有责任提醒你注意,法庭发言,不是街头演讲,不要搞的那样高声大气。
章士钊:遵命!(他好整一暇的端正一下衣袖,气派十足地)诸位,本律师曏在英伦,曾闻道于当代法学家戴塞,照现代法学家的观点,国家与政
    府并不是一体。国家者。土地、主权,人民之总和也;政府者,政党执行政令之组合也。定义既然不同,那权利责任上也会有所区别。所
    以危害国家土地、主权和人民利益的,是犯下了叛国罪。而反对政府者,是因为政见不同,若视为叛国罪则大谬也。在国外,英国为君主
    立宪之国家,但国王仍允许有国王之反对党,我国为民主共和国,难道竟不能容忍任何反对党存在吗?本律师薄识寡闻,实在是大惑不解。
    本法庭高悬孙中山总理遗像,国人奉为国父,他所提倡的三民主义,国民党人奉为宝典,我记得孙中山总理曾经说过:三民主义即是社会
    主义,亦即共产主义。这就产生了疑问,为什么孙中山先生宣传共产被奉为国父,而陈独秀宣传共产主义即为危害民国呢?这于法于理能
    令天下人心服吗?如果宣传共产即是有罪,那么本律师不得不说龙头大有人在!(示意孙中山像,观众哄笑)
胡善称:章大律师,本庭提醒,注意你的言辞!
章士钊:是,现政府致力于讨共,而自国民党清共而后,陈独秀已被共产党开除党,自行建立反对派党,与江西共产党并不相容。就国民党角度来
    看,反对派多一人,即江西共产党少一人,红军也就少了一人,如此推论,要说陈独秀的反对派党与国民党成犄角之势共同清共,也无不
    可------
陈独秀:(大急,立起)行严,你怎么能这样说话?我不能同意你的说法!
和善称:被告坐下!未经允许,不许打断律师辩词!
章士钊:本律师以为,陈独秀系现代中国新文化运动领导者,五四运动主将,又是著名的文学家和思想家,为了保存读书种子,本律师以为陈独秀
    不但不应治罪,而且政府应该支持他深入从事学术研究,如果能如此,则国家幸甚,民族幸甚!综上理由,本律师要求法庭宣判陈独秀无
    罪。本律师的辩词完了。
胡善称:好,下面------
陈独秀:报告法庭,我有话要说。
胡善称:好吧。允许被告发言。
陈独秀:本人声明,章大律师辩护词,只代表他的意见,我的政治主张,要以我的辩护词为准!
    〔旁听席上一阵喧哗,又继以掌声
胡善称:肃静肃静!
    〔光切,旋即台前灯亮,陈独秀怒气冲冲地与章士钊上
陈独秀:章行严,从今天起,我不要你为我辩护了,你走吧!
章士钊:你不能开除我。
陈独秀:为什么?
章士钊:因为你并没有付我律师费,所以你也不能解雇我,
陈独秀:那我和你绝交,一刀两断!
章士钊:仲甫,你这个人呀,还是老脾气,法庭辩护嘛,自然要找对被告有利的话说,你生什么气,命都给你救下来了。
陈独秀:你毁了我的政治生命,我活着做人还有什么意思?行严,算我求你,那一段辩词必须改过来。我与江西的红军只是观点有所不同,但我们
    都是共产主义者,我怎么可以与我亲手参与创造的党为敌呢?你不改,我和你没完!
章士钊:好,好,我听你的。唉,仲甫呀,命虽然保住了,这十五年大牢也够你受的,咱们继续上诉吧?
陈独秀:上不上诉都一样,他们也明白,就我的身体状况,我是熬不了几年牢狱生活的。肉体上的生命就这样啦,因此,我的政治声誉,绝对不容
    践踏!
 
 
                                   ——切光